个人简介
虞李辉,浙江绍兴人,华东师范大学晨晖学者,法学博士。
教育与工作经历
2014.9-2018.6,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法学学士
2018.9-2020.6,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律硕士
2019.8-2020.6,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国际商法学硕士
2020.9-2023.6,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
2023.7至今,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晨晖学者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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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股东诉讼制度比较研究》,《法律适用》2020年第2期。
《劳动者辞职预告期的法律性质辨析》,《政治与法律》2020第6期。(第二作者)
《网红经纪人与KOL经纪合同的定性》,《民主与法制时报》2020年12月31日005版。
《电子汇票期前提示的积极效力延伸问题探究——兼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59条》,《法律适用》2021年第1期。
《公布“老赖”信息须遵守最小够用原则》,《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2月27日003版。(第二作者)
《后疫情时代政府纾困资金的运作困境及制度指引》,《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年第4期。
《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制度的理论探析》,《征信》2021年第8期。
《论娱乐欺诈下对娱乐消费者保护机制的构想》,《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年第6期。(第二作者)
《市场化背景下债券违约问题解构及其处置机制研究》,《新金融》2021年第12期。
《论比例原则融入失信惩戒机制》,《判解研究》2021年第3期。
《论被遗忘权融入社会信用体系》,《法治研究》2022年第2期。
《娱乐法视阈下解构青少年新型娱乐产业的知识产权纠纷》,《青少年法治教育》2022年第6期。
《论公共信用治理下信息的共享开放》,《征信》2022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