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建明,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司法改革与司法现代化研究所副所长、江苏省校外研究基地南京师范大学司法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
教育经历
1978.10–1982.01 西南政法大学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2.01–1985.01 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09–2003.12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项目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刑事司法错误问题研究(2003),课题负责人
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招标子项目:司法民主化与社会公平正义(2010),课题负责人
3.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司法改革的制约因素与对策体系研究(2001),课题负责人
4.最高人民法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项目:检察环节刑事错案的成因与对策研究(2005),课题负责人
5.最高人民法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项目: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机制研究(2013),课题负责人
6.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理论研究重大招标项目:刑事申诉案件诉讼化改造研究(2016),课题负责人
7.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项目: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的改革与完善(2009),课题负责人
荣誉奖励
1.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与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2012)、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2)、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2014)
2.刑事司法改革研究,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5)
3.错案追究中的形而上学错误,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1)
4.刑事司法错误----以刑事错案为中心的研究,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4)
5.检察机关侦查权的自我约束与外部制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2010)
6.南京师范大学第五届“奕熙精英教师”称号。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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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错案追究中的形而上学错误,《法学研究》2000年第5期,独著。
2.刑事证据相互印证的合理性与合理限度,《法学研究》2005年第6期,独著。
3.检察机关侦查权的自我约束与外部制约,《法学研究》2009年第2期,独著。
4.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与法律监督,《法学研究》2011年第4期,独著。
5.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品格与态度,《法学研究》2012年第5期,独著。
6.刑事错案的深层次原因,《中国法学》2007年第3期,独著。
7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立法保障,《中外法学》2007年第2期,独著。
8.论检察权独立行使的相对性,《政法论坛》2004年第1期,独著。
9.冤假错案,法律出版社1991年9月版。
10.刑事司法错误----以刑事错案为中心的研究,人民出版社2013年8月版。
学术兼职
1.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2.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
3.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4.江苏省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
5.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
6.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7.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8.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9.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