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原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我国资深刑法学家赵炳寿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18年3月22日凌晨在成都仙逝,享年85岁。
赵炳寿教授1933年7月25日出生于成都市,1951年考入四川大学,195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同年留校任教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调入四川大学哲学系。1983年四川大学恢复组建四川大学法律系,作为筹备组主要成员之一为恢复和开展四川大学的法学教育做出了重大贡献,先后担任四川大学法律系副系主任、法学院院长。1985年开创了四川省第一个法学硕士学位点(刑法学),成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最早的一批硕士生研究生导师,并作为该学科点负责人、四川省学科带头人。赵炳寿教授先后担任中国刑法学会理事、四川省法学副会长、四川省刑法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海峡两岸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为推动我国、我省法学研究及海峡两岸的学术交流做出重要贡献,2014年获我国资深刑法学家荣誉称号。
赵炳寿教授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为国家的法学教育事业呕心沥血,奉献出毕生精力,为中国法学界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优秀人才。在2015年81岁时还成立了“赵炳寿法学科研基金会”,资助四川大学法学院在校的品学兼优法学硕士研究生进行课题研究。在病危期间,仍然惦记着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院发展。
赵炳寿教授离世长辞,是四川大学法学教育事业的重大损失。其崇高的品德、光辉的人生、法学家的情怀永远留在了我们的心中!
遵赵炳寿教授遗愿以及家属意见,丧事已经从简办理,不发讣告、不设灵堂、不举行追思会。学院现任领导班子和卸任、调离的领导班子成员,刑法教研室和学院部分师生自发前往赵炳寿教授家里吊唁慰问并参加了遗体告别。
我们沉痛悼念赵炳寿教授,深切缅怀赵炳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