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崔雪丽,女,1981年生,山东烟台人,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方法论,宪政理论,权利救济理论。 2011年7月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毕业至烟台大学法学院工作; 2012年起担任12级法学2班班主任; 2016年起担任16级法学2班班主任; 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至台湾东吴大学学术访问,2014年评为副教授。2015年响应省政法委和省政府的“双百计划”,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挂职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