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韩丽欣,1999-2003年就读于哈尔滨工程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2006就读于吉林大学,获法理学专业法学硕士学位,2009-2014就读于吉林大学,获法理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至今在南昌大学工作,主要讲述课程为法理学、外国法制史和西方法律思想史等。
纵向课题:
2011年,江西省社会科学 “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 “审判权的制约机制研究———基于权力内部关系的视角”(项目号11FX31);
2012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权的立法———基于社会权生成理论的研究”(项目号FX1219);
2014年,南昌大学教改立项课题“案例教学法在理论法学教学中的应用”(项目代码 9103-1402);
2015年,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济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平等价值的研究”(项目号15ZT15);
2015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我国社会组织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项目号FX1524)。
横向课题:
2011年,社科横向课题“水权的立法问题研究”(项目号HX01770);
2013年,社科横向课题“水权取得制度研究”(项目号HX13020);
2019年,社科横向课题“江西水土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项目号HX1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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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
2010,韩丽欣,论审判权的限度——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权的合理界限为视角,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第一作者;
2010年,韩丽欣,论刑事审判工作中的说理性司法,载《老区建设》,2010年第20期,第一作者;
2010,韩丽欣,说理性司法利法院践行人民性,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10月26日,第一作者;
2011年,韩丽欣,刍议刑法目的解释方法指目的确定,载《老区建设》,2011年第8期,第一作者;
2012年,韩丽欣,我国司法建议制度的现状与对策研究,载《南昌航空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第一作者;
2014年,韩丽欣,中西方慈善文化传统资源的比较研究,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第一作者;
2014年,韩丽欣,西方平等理论从古典自然法学到新自然法学的嬗变,载《学术探索》,2014年第5期,第一作者;
2014年,韩丽欣,对被告人家属妨害作证问题的思考,载《广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第一作者;
2016年,后慈善法时代我国慈善组织治理的权利视角,《法治社会》,2016年第4期,第一作者。
出版论著:
2015年,《中国慈善组织治理法治化研究》,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独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