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姜志刚,男,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教育背景
1987年6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察系刑事侦查专业。
工作履历
1987年7月任湖南省司法学校教师,1995年8月调原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任教,后合并为湖南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2001年5月开始担任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工作至今。从1995年9月到湖南财经学院精诚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00年体制改革后转为兼职律师,从事相应的法律服务至今。
研究概况
主持省社科项目1项,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教改立项项目2项;出版和合作出版教材5本,先后获得全国行政文书、司法文书研究会教材、论文等级奖各2项。
学术成果
发表科研论文10余篇。其中以发表于《现代法学》1999年第1期的《洗钱罪的比较研究》,及发表于《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后被《民商法学》(人大复印资料)2001年第7期全文收录的《法定赔偿制度的法律思考》、发表于《中国司法鉴定》2003年第3期上的《论司法鉴定人的民事责任》等三篇论文具有代表性。
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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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律师制度与实务、刑事侦查学、法医学、司法鉴定学、知识产权等。
学术兼职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全国行政文书、司法文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长沙仲裁委仲裁员,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