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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黎四奇,男,湖北咸宁人,法学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已于《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法学》、《国际金融研究》、《上海金融》、《财经理论与实践》、《国际经济法学刊》、《经济法论丛》等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90余篇。 研究概况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银行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之研究》(青年项目),课题号:04CFX008; 2.司法部课题:《外资并购中国民族金融企业与国家经济安全法律问题研究》(2006年12月),课题号:06SFB2050;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后危机时代问题金融机构处置法律制度完善研究》(一般项目),课题号:11BFX051;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互联网时代第三方支付风险治理法律问题研究》(重点项目),课题号:16AFX018。 奖励与荣誉 1.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湖南省新世纪人才121人才工程” 3.湖南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4.系列论文《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创新研究》2016年荣获湖南省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研究领域

金融法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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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版著作 1.《金融企业集团法律监管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金融监管法研究——以银行法为中心的分析》,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3.《我国银行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4.《后危机时代问题金融机构处置法律制度完善研究》,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4年版。 (二)代表性论文 1.《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的评析与思考》,《法律科学》2004年第6期。 2.《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其矫正》,《上海金融》2005年第9期。 3.《离岸银行业务对巴塞尔银行监管体系的挑战与反思》,《法学评论》2006年第5期。 4.《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所引发的监管难题之思考》,《政治与法律》2007年第5期。 5.《QDII制度与我国证券监管新问题的法律分析》,《法律科学》2008年第1期。 6.《对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之检讨与反思》,《现代法学》2008年第1期。 7.《美国次级债风波对我国金融监管法理念创新之启示》,《国际经济法学刊》2008年第3期。 8.《我国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监管之难点及对策分析》,《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2期。 9.《对美国救市法案之评价及其对我国之启示》,《法律科学》2009年第1期。 10.《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难点与对策分析》,《法学评论》2010年第4期。 11.《美国金融危机全球化对国际金融秩序的影响及对策分析》,《国际经济法学刊》2010年第4期。 12.《对钓鱼欺诈中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或不作为法律问题的思考》,《法律科学》2012年第3期。 13.《后危机时代对监管套利创新法律问题的检讨与反思》,《经济法论丛》2012年第2期。 14.《后危机时代“太大而不能倒”金融机构监管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法学》2012年第5期。 15.《对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创新的检讨与反思:分立与统一的视角》,《现代法学》2013年第5期。 16.《后危机时代对宏观审慎监管理念法律化的冷思考》,《法学评论》2014年第1期。 17.《我国网络信贷风险规制法律问题研究》,《法律科学》2014年第4期。 18.《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的法哲学解析》,《社会科学辑刊》2015年第2期。 19.《对我国金融领域消费者争端解决机制的检讨与反思》,《政法论丛》2015年第6期。 20.《对微信红包法律风险的透视》,《暨南学报》2016年第10期。 21.《中国普惠金融的囚徒困境及法律制度创新的路径解析》,《现代法学》2016年第5期。 22.《我国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困境及其破解》,《法商研究》2017年第5期。 23.《二维码扫码支付法律问题解构》,《中国法学》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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