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简历:
赵亚娟,女,籍贯河南,中共党员。
1995.9~2002.7,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2002.9~2005.7,就读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3.7~2003.9,在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从事2个月的短期科研,并参加国际私法、国际公法讲习班;
2005.8~2005.9,应邀参加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研究中心的“文化遗产保护”高级学术研讨班(英语组);
2005.7~ 任职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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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研究》(独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例研究——以化工、医药类产品为例》(副主编),东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从低征税规则:多哈回合反倾销规则谈判一个重大分歧议题》,载《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9年第7期。
4、《<国际法>本科双语教学若干问题的思考》,载《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5、《关于个人是否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问题的思考——从国际法的“个人化”发展动向谈起》,载《华南理工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6、《国际法视角下“水下文化遗产”的界定》,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1期。
7、《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建议》,载《华南理工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8、Relationships among the Three Multilateral Regimes concerning the Underwater Cultural Heritage, The Cultural Heritage of Mankind.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 2008.
9、《从“南海一号”事件看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完善》,载《法学》2007年第1期。
10、《我国有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完善》,载《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11、《论海难救助制度与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兼评〈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相关规定》,载《中国海洋法学评论》2007年第1期。
12、《美国海难救助制度的新发展——以若干历史性沉船救助案例为视角的研究》,载《国际经济法学刊》2007年第14卷第4期。
13、《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制》,载《武大国际法评论》2007年第6卷。
14、《论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以与东盟国家合作为视角》,载傅崐成、水秉和主编:《中国与南中国海问题》,(台北)问津堂书局2007年3月版。
15、《多哈回合谈判的一项重要突破:〈区域贸易协定透明度机制〉》,载《人民法院报》2006年12月19日第6版。
并主持教研项目“法学本科双语教学模式下教学质量自我监控与保障问题研究”及“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等多项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