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MOL首页全球导师 国内导师 › 张洪林

个人简介

一、教育背景: 1982.09-1986.07在西南政法学院读本科,获学士学位; 1992.09-1995.04在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攻读法制史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2007.03-2011.01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获博士学位。 二、工作履历: 1986.07-1996.06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任教,1992年被评为讲师。1996.06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系、人文社科学院、法学院任教,1998年被评为副教授;2004年被评为教授,2003年为被评为硕士生导师,2012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 教学课程: 博士、硕士中国诉讼制度史中国法制史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专题 中国刑法史专题 本科生中国法制史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国法律的传统与思维 荣誉奖励: 1.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一等奖(独著),2013.05广东省人民政府。 2. 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二),2005年广东省教育厅。 3. 优秀教师“南光奖”,2004.12华南理工大学。 4. 第四届教学名师奖,2008.09华南理工大学。 5. 首届“我最喜爱的导师”称号,2009.09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6. 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9年、2006年、2016年),华南理工大学。 著作 1.《四川盐法研究》,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中国法制史》,独著,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中国法制史》,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2004年版。 4.《民主与权利:近代以来广东地方法制经验》,主编,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5.《潮汕法律文化研究》,主编,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6.《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主编,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主要有: 1. 《广东地方习惯法研究》,201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近代以来广东基层治理中的习惯法研究——以潮汕地区与连南瑶族为中心》,2015年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3.《中国法制史上的广东经验(1840-2008)》,2009年广东省教育厅重大人文社科基地项目。 4. 《广东流动人口家庭暴力与建设和谐社区预防机制的法律对策研究》,2005年广东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5.《广州家庭暴力问题与建立社区预防机制的研究》,2002年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6.《面向21世纪的法学教育改革与实践》,200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研究领域

理论法学、中国法律史、婚姻家庭法学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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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学》《学术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代表作有: 1.《四川井盐生产中的合伙法律关系》,《现代法学》,1997年第3期,独著。 2.《清代四川盐井买卖契约》,《现代法学》2001年6期独著。 3.《民国时期四川盐井租佃契约》,《现代法学》2003年第5期,独著。 4. 《民国时期四川井盐契约纠纷成因论析》,《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3hl期,独著。 5.《清代四川井盐引岸法制的运行》,《现代法学》2011.6独著。 6.《清代四川盐法综论》,《法学评论》2012.1独著。 7.《清代私盐难禁之法律缘由考析-—以四川为例》,《学术研究》2012.2,独著。 8.《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整合与趋势》(《法学》2012.2,独著。 9.《从习惯调整到国家规则:潮汕侨批中的法律文化透析》,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1期,第一作者。 10.《秦汉赋税立法之比较》,《中州学刊》1995年1期(《中国人民大学资料法理学•法律史》1995年3期全文转载),第一作者。

学术兼职

广州市荔湾区法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婚姻家庭法学会副会长;广州仲裁委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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