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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韩光明,笔名朴勤,山东胶州人。 副教授,主讲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合同法、罗马私法等。   教育背景 1995年—1999年 烟台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国际经济法专业) 2000年—2006年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民商法专业)   访学 2006年12月-2007年2月 访问学者 德国 汉堡 马克斯-普朗克 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 研习德国新债法 2009年1月-2009年6月 访问学者 美国 佛蒙特法学院  研习财产法、土地利用管制 工作经历(全职) 1999--2000北漂,供职于北京世纪超星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5年1—4月 深圳大鹏证券有限公司清算组 法律组 2011年6月1日--2013年9月 1日 澳门特区政府政策研究室 研究员 2006年7月至今 就教於中山大学法学院   学术兴趣 1.比较法,主要为罗马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民法制度史、概念史比较研究; 2.法律与公共政策,主要为立法与公共政策制定、私法与公共政策工具选择、私法与社会发展等。 3.港澳法政研究,主要包括港澳基本法、特区政治与治理、华人社会民主政治发展等。   科研课题 物权的利用及其限度,主持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2009。 起草修改《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主持人,广州市人防办委托横向课题,2009。 广东法制三十年,主要参加人,广东省宣传部委托课题,2008. 民事法律关系基本理论研究,主持人,中山大学文科985青年科研项目,2007。 《合同法》双语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中山大学教学项目,2007。 现代立法理念与中国立法实践 之 民法典编纂,参加人,全国人大法工委课题,2003。 证券信息披露制度中的律师责任,参加人,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课题,2001。 曾参加《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专家咨询和立法论证工作。   著作 专著 《财产权利与容忍义务:不动产相邻关系规则分析》,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 译著 《德国新债法:历史与比较的视角》,【德】齐默曼,法律出版社,2012. 译著 《法律的价值:转轨经济中的评价》,【美】穆雷尔,法律出版社,2006. 译文 “比较法律科学”,【英】施米托夫,载《比较法研究》2001年第4期。 书评译文 “约翰•布里格汉姆:《利益形构:超越权利政治》”,载《洪范评论》第7辑,2007;罗伯特.鲍德温:《规则与政府》”,载《洪范评论》第3辑,2005;“托雷:《民主的赤字:通过法律改革驾驭全球化》”,载《洪范评论》第3辑,2005.

研究领域

研究领域主要涉及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法、公司证券理论。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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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还是底线?征收拆迁中的补偿与规则适用,《政法论坛》2012年第3期(第二作者,与丁利合作) 资本主义所有权观念的法律演化——基于描述的分析,《科学社会主义》2009年第1期 个人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与效力,《人民司法》2009年第1期 民法上相邻关系的界定:兼论法律概念的制作,载《北方法学》2008年第2卷,《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转载,2009年第1期。 权利冲突,相邻关系与义务理性,载《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5期 退票费:尚未退掉的法律问题,载《人民法院报》2008年7月13日,第3版 论作为法律概念的“意思表示”,载《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转载,2005年第6期。 比较法与中国法制建设座谈会综述,载《比较法研究》2002年第3期。 论无权处分,载《民商法争议问题:无权处分》,王利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 作为私权的土地权利分析,载《三元湖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 首例一房二卖双赔案分析,合作,载《中国法学文档》第1期,2005。 中国民法典编纂中的基本思路和方法,合作,载《法制日报》,2004/1/8。 审慎立法:莫让好心办了坏事、法律规范与道德观念:拾金不昧与遗失物的权属等,共20余篇,发表于《羊城晚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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