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教育背景:
1978.9-1982.7 郑州大学法律系
1983.2-7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部主办的全国首届高校经济法师资班进修
1984.9-1986.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助教班进修
荣誉奖励:
主讲的《经济法》被评为河南省精品课程,曾获河南省高校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全省最高奖),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入选司法部《中华名律师》,被评为郑州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河南百名法律专家社会主义法治报告团6名优秀宣讲员之一。
学术成果:
主持、参与国家、省部级项目10余项,独著或主编经济法专著、教材10余部,发表经济法及相关论文50余篇。提出的自成系统的经济法理论被学界称为“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说”。发表了《经济法调整范围的反思》(《新华文摘》2009年第5期摘载)、《经济法理论的新思考》(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1年第2期全文转载)、《中国经济法定义和调整范围新论》《法学研究》1996年第5期称其为“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说”)、《论经济法律行为》、《政府经济协调行为的价值分析》等代表性论文,出版了《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经济法基础理论精要》等专著,在经济法学界有很大的影响。
开设课程:
本科生:经济法专题、经济法总论
硕士生:经济法专题、经济法基础理论、合同法、经济诉讼实务
学术兼职
河南省人民政府参事,河南省重点学科经济法学术带头人,河南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人文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并兼任河南省委讲师团教授,河南社会主义学院教授,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州仲裁委员会委员暨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