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周江洪,浙江磐安人,兰州大学本科、硕士,日本神户大学法学博士。曾在厦门大学法学院工作。现任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权威、核心刊物发表论文40多篇。代表性论著主要有:《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灾后重建》(《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侵权赔偿与社会保险并行给付的困境与出路》(《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风险负担规则与合同解除》(《法学研究》2010年第1期),《作为民法学方法的案例研究进路》(《法学研究》2013年第6期),《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法律效果》(《法学研究》2014年第5期),《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损害赔偿》(《法学研究》2017年第3期),《服务合同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民法判例百选》(主编,法律出版社2020年)等
。
教学与课程
本科课程:曾开设《民法总论》、《合同法理论与实务》、《民法债权》、《债权法总论》、《民商事案例研习》等课程。
研究生课程:曾开设《合同案例研习》、《服务合同专题》、《民法学专题》等课程。
科研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民法典编纂中的服务合同立法研究
专著译著教材
(1)周江洪.我妻荣民法讲义V3债权各论中卷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08-01
(2)周江洪.服务合同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08-25
(3)柳经纬、周江洪.新世纪高等学校教材.法学核心课系列教材《债法总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03-01
(4)民法总则评注,法律出版社2017年(参与撰写诉讼时效部分)
(5)周江洪主编.合同法案例研习,法律出版社2019年
(6)周江洪、陆青、章程主编:《民法判例百选》,法律出版社2020年
获得荣誉
曾获得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2012年,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6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
2020年,入选中宣部2019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研究领域
民法学(合同法、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法)
日本民法学
科技与法律(人工智能与民法)
商法学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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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江洪.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解除及其限制——“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评释[J].交大法学,2017(04):166-177.
[2]周江洪.委托合同任意解除的损害赔偿[J].法学研究,2017,39(03):75-90.
[3]周江洪.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起算与延长——《民法总则》第188条评释[J].法治研究,2017(03):57-67.
[4]周江洪.典型合同与合同法分则的完善[J].交大法学,2017(01):84-89.
[5]周江洪.旅游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中日比较--以履行辅助人理论为中心[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38(01):62-72.
[6]周江洪.论民法典透明度的实现及其障碍[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21(06):83-92.
[7]周江洪.法制化途中的人工胚胎法律地位——日本法状况及其学说简评[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18(05):50-56.
[8]周江洪.融资租赁合同解除与风险负担规则并存模式之评析[J].晋阳学刊,2015(01):123-131.
[9]周江洪.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J].东方法学,2015(01):117-129.
[10]周江洪.绝对过失相抵抑或相对过失相抵?——数人侵权情形过失相抵方式之考察[J].浙江社会科学,2014(10):92-102+91+158+2.
[11]周江洪.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法律效果——以契约地位承受模式为前提[J].法学研究,2014,36(05):114-130.
[12]周江洪.作为民法学方法的案例研究进路[J].法学研究,2013,35(06):19-23.
[13]周江洪.从“旅游辅助服务者”到“履行辅助人”[J].旅游学刊,2013,28(09):16-18.
[14]周江洪.特殊动产多重买卖之法理——《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评析[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4(04):72-81+192.
[15]周江洪.债权人代位权与未现实受领之“代物清偿”——“武侯国土局与招商局公司、成都港招公司、海南民丰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评释[J].交大法学,2013(01):166-176.
[16]周江洪.“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评释[J].浙江社会科学,2013(01):80-89+52+158.
[17]周江洪.《合同法》第121条的理解与适用[J].清华法学,2012,6(05):153-166.
[18]周江洪.试论第三人间接损害赔偿问题——以日本的学说及实践为中心[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03):115-129.
[19]周江洪. 以“人格物权”重构姓名权[N].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03-21(A07).
[20]周江洪.土地承包经营权独立补偿问题研究——以《物权法》与《土地管理法》的衔接为中心[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9(05):133-137.
[21]周江洪.侵权赔偿与社会保险并行给付的困境与出路[J].中国社会科学,2011(04):166-178+223.
[22]周江洪.违反医疗说明义务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J].法学,2011(05):78-87.
[23]周江洪.合同解除与违约金责任之辨——“桂冠电力与泳臣房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评析[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03):102-109.
[24]周江洪.前民法典时代的孳息归属问题研究——体系化解读之努力[J].浙江社会科学,2011(05):55-61+157.
[25]周江洪.现行法规体系的整合与创新[J].旅游学刊,2011,26(01):9-11.
[26]周江洪.缔约过程中的磋商义务及其责任[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10,30(06):7-15.
[27]周江洪.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竞合及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47条与《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之适用关系[J].法学,2010(04):108-115.
[28]周江洪.侵权法背景下的医疗水平论[J].浙江社会科学,2010(02):16-18.
[29]周江洪.风险负担规则与合同解除[J].法学研究,2010,32(01):74-88.
[30]周江洪.旅游合同性质决定之局限性探讨——以日本的学说及裁判实践为例[J].旅游学刊,2009,24(11):71-78.
[31]周江洪.日本非营利法人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浙江学刊,2008(06):142-147.
[32]周江洪.服务合同的类型化及服务瑕疵研究[J].中外法学,2008(05):655-670.
[33]周江洪.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灾后重建[J].中国社会科学,2008(05):74-86+206.
[34]周江洪.日本医疗水准说评析[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8(05):47-53+157-158.
[35]周江洪.药品标准与民事责任[J].中国处方药,2008(07):55-57.
[36]周江洪.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草案)》第90条的建议[J].法学,2008(06):137-142.
[37]周江洪.服务合同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定位及其制度构建[J].法学,2008(01):76-83.
[38]周江洪.关于物权法草案第195条的修改建议[J].法学,2005(10):27-32.
[39]周江洪.日本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述评[J].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5(01):185-222.
[40]周江洪.网络法问题的法哲学分析[J].兰州大学学报,2002(06):68-74.
[41]范晓宇,周江洪.网络交易意思表示真实性问题研究[J].兰州大学学报,2002(03):149-153.
[42]周江洪.“财产法”抑或“物权法”之辨析[J].法学,2002(04):49-51.
[43]周江洪.网络隐私权保护研究[J].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2(01):101-122.
[44]周江洪,范晓宇.构建有效的中国公司治理结构——从法学与经济学的角度考察[J].兰州大学学报,2001(04):105-111.
[45]周江洪.台湾公司法与内地公司法之比较研究[J].兰州大学学报,2000(03):101-105.
[46]王肃元,周江洪.上市公司收购中股东权的保护[J].政法论坛,2000(02):28-32.
[47]周江洪.反倾销法若干问题的经济分析[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0(01):41-44.
[48]周江洪.民法与民法文化[J].兰州学刊,1999(04):37-39.
[49]周江洪.关于《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的若干修改建议.法治研究,2019(02):13-31.
[50]周江洪.智能司法的发展与法学教育的未来.中国大学教学,2019(06)
[51]周江洪.连带债务涉他效力规则的源流与立法选择.法商研究,2019(03)
[52]作为典型合同之服务合同的未来——再论服务合同典型化之必要性和可行性.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01)
学术兼职
兼任2018-2022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浙江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浙江省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