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胡陆生,法学博士,副教授
学习经历:
1993.9-1995.7 安徽教育学院(现合肥师范学院)外语系本科(脱产进修);
1995.9-1998.7 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毕业;
2001.9-2004.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博士毕业。
工作经历:
1987.7-1993.8 安徽桐城市孔镇中学教师;
1998.7-2001.9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研究室工作,助理检察员;
2004.7至今 暨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先后任讲师、副教授;
2007.10-2010.10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
主要著作:
专著:《刑法国际化----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刑法完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版。
合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刑事法的协调完善》,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年8月版;《美国法律发达史》(第7章刑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英国法律发达史》(刑法、法院组织和诉讼两章),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承担课题:
2005年主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的廉政法治建设,暨南大学人才引进项目;
2006年参与主持:我国反腐刑事立法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协调研究司法部课题;
2008.9-2010.9主持广东省社科基金十一五规划项目:刑法人权保护完善的观念、方法与核心领域,批准号08G-05;
2008.12月-2009.12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课题:经济犯罪立法研究,资助编号20080440771;
2011年参与主持广东省2011年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2012年,参与国家级重大团队项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研究 子项目研究;
2013年度,获批主持农工党广东省委课题: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法律完善。
荣誉与奖励:
2006年,2013年获三下乡优秀指导教师;
2011-2012年度获优秀班主任;
2012、2013年暨南大学统一战线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14、2015年被评农工广东省委党务工作先进个人;
多次获得广东省犯罪学研究会一等奖、二等奖、金融法研究会一等奖、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研讨会二等奖。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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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的比较研究》,《河北法学》2005年第4期。
《死刑废除的国际要求与反思》,《当代法学》2005年第6期。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行途径与刑法完善》,载《暨南学报》2006年第3期。
《影响力交易的刑事立法思考》,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年第3期。
《关于余振东一案审理的理性思考》,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不同身份者共同犯罪定罪的核心——身份的相对性与控制作用》,载《学术界》2007年第1期。
《刑事和解的基本理念与制度构建》,载《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一国内不同法域逃犯移交问题的解决思路,》载《法学论坛》,2009年第5期.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会员、广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犯罪学研究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研究员、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监督专家;农工民主党广东省文教科卫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委员,农工暨南大学总支委员;《中国经济导报》广东办事处高级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