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红,女,法学博士,讲师。200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4年至2004年任教于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2007年起任教于东南大学法学院。 2008年获东南大学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二等奖,南京市新城科技园奖教金。主持江苏省法学会项目“法律法规清理研究”。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法理学问题》议评”一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