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张平,法学博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一级律师。
199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获得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在法院从事过十余年经济、民事(房地产)以及刑事方面的审判工作。199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作为专职律师,在海口、武汉、上海多地工作,历任数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及合伙人。被评为国家一级律师,有着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2005至2009年,任同济大学法律系系主任,教授、博导。后由华东理工大学引进,任教授、博导。教学与研究特色表现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并重且将两者融为一体。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3项,主持其他研究课题1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6部,在人文社会科学和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包括CSSCI来源期刊论文30余篇)。
主讲课程: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法学专题、犯罪通论、刑罚通论。
硕士招生: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硕士;
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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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司法制度(律师制度与实务、诉讼与仲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文明与社会现代化研究、生态文明研究)。
学术兼职
兼任中国犯罪学会及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