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燕,女,2004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讲师。 在教书育人岗位上,承担过宪法、行政法、物权法、劳动法、律师实务和公证制度的教学工作。
宪政法和社会保障法
主要科研项目: 主持校级课题2项,省教育厅课题1项,参与编写教材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