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龚向前,教授,法学博士(武汉大学国际法所)、博士后(清华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英国邓迪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访问学者,在《中国法学》、《法学家》和SSCI索引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等研究课题,获得过北京市高等教育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学会等颁发的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奖励,现任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争端预防和解决研究院副院长。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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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
传染病控制国际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12月;
气候变化背景下能源法的变革,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年5月;
我国新能源法律制度创新与完善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12月。
(二)论文
《“法律+科技”复合型高端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思考》,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9(3);
《促进国家管辖外海域可持续发展》,载《东亚国际法学报》(SSCI)2018(2);
《论可再生能源优先准入权的法律构造》,载《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
《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水资源合作机制》,载《东亚国际法学报》(SSCI)2016(1)
《发展权视角下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新探》,《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
《技术性国际争端解决的“全球行政法”思路》,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1);
《国际法的“碎片化”与“问题联动”》,载《甘肃政法大学学报》2013(2);
《传染病控制与当代国际法变革的新趋势》,载《法学评论》2011(1);
《核电厂选址的程序正当性——基于风险社会的视角,中国地质大学学报(哲社版),2011(3);
《WTO框架下风险规制的合法性》,载《法学家》2010(4);
《病毒共享的国际法问题研究》《法学论坛》2010.09
《生物安全保障的法律问题研究》,载《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2009(3);
《论能源法的变革》,载《中国法学》2007(4);
《送走瘟神之道——论传染病控制与人权》,《比较法研究》2007(6);
《利益平衡与人道关怀——WTO首次修订核心协议述评》,载《环球法律评论》2006(5);
《联合国与国际法律秩序的发展》,载《政治与法律》2004(2);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与“和平崛起”》,载《战略与管理》2004(4)。
学术兼职
国际自然保护同盟(IUCN)法律委员会委员;
东亚国际法学报(Journal of East Asia and International Law)通讯委员;
中国卫生检疫专家委员会委员;
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兼职研究员;
中国欧洲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