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法学博士。1986年出生于湖南。2008年获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11年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法学理论专业);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在德国图宾根大学交流学习;2018年获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18年5月起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工作,2023年晋升副教授。主要社会兼职为柏林华人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会会长(2012年7月至2017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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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经营者的市场治理者角色及其法律规制》:《判解研究》第97辑,第122-138页
《法律行为论案例研习 :“小年夜的晚餐案” ——意思表示的解释、合同的构成与撤销》.[期刊]:《燕大法学教室》2021年第4期:73-93
《交易差评的侵权法规制——以违法性审查为焦点》.[期刊]:载《北方法学》2021年第4期:32-41
《作为民法释义学独立范畴的法律行为效果——基于对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效果发生的阐释》:《人大法律评论》2020年第1辑(总第31辑):148-173
《论抵押财产转让对抵押权的影响——以民法典第403、404、406条的协调适用为视角》.[期刊]: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1-10
《论民法典的规范技术——以<民法总则>为主要例证的阐释》.[期刊]:载《北大法律评论》第19卷第1辑:40-62
《论合意成约:重构合同法上的合意制度——合同成立的一般理论》:载《中德私法研究》第18卷:181-209
《对自动驾驶机动车的产品责任》:载《中德法学论坛》第16辑上卷:第73-98页
《守护中小企业命脉 有效优化营商环境》(与龙卫球合作):《中国中小企业》2020年第9期,2020
《民法典合同编对拖欠中小企业债款行为的规制》(与龙卫球合作):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2019:1-7
《网络时代的数字遗产·通信秘密·人格权 ——以社交、通信网络账户的继承为焦点》.[期刊]:《财经法学》2018年第6期:84-101
《什么是侵权法意义上的交通事故?——对中国机动车责任体系基石范畴的建构与阐释》:载《私法研究》第23卷,法律出版社2018年出版:17-33
《德国法上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理论的新发展——兼论对中国民法总则立法的启示》.[期刊]:载《清华法学》2016年第6期:42-62
《机动车交往安全义务人对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对立法、司法解释以及比较法资源的整合性建构》.[期刊]:载《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2期:102-113
《法释义学(Rechtsdogmatik)的若干法哲学基本问题——一个纲要性的研究》.[期刊]:载《法理学论丛》(第七卷),张文显、杜宴林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177-189
《德国法官管理的特色制度及其对中国司法改革的启示》.[期刊]:载《南海法学》2017年第1期:105-115
《理论和实践的“矛盾”:纪念萨维尼诞辰230周年》:《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载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总第4卷,(邓正来主编)
《中国法上机动车使用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兼与德国法相比较》(Die Haftung des Kfz-Nutzers bei Stra?enverkehrs-unf?llen nach dem chinesischen Recht: Gleichzeitig ein Vergleich mit dem deutschen Recht).[专著]:Verlag Dr. KOVA?
《系统、社会与法:卢曼法律系统理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
翻译朱利叶斯·科尔曼(Jules Coleman):《积极的和消极的实证主义》:载《法理学论丛》(第八卷),张文显、杜宴林主编,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翻译拉尔夫·德莱尔(Ralf Dreier):《尼克拉斯·卢曼的法概念》:载《20世纪法哲学发微:德意志法哲学文选(三)》,吴彦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版
学术兼职
2023.3-至今 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理事
2022.6-至今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
柏林华人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会会长(2012 年 7 月至 2017 至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