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文莉,女,汉族,法学博士。现为长沙理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讲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等课程。担任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湖南省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湖南省犯罪学研究会副主任委员、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以及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6年—2018年作为湖南省“双千计划”人才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挂任副处长二年。
二、教育背景
2006.9-2011.6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博士
2000.9-2003.6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理学硕士
1994.9-1994.6 湖南师范大学政治系法学学士 (一)主持课题
1.湖南省社科基金课题《附条件不起诉运行机制实证研究》
2.湖南省教育厅教改课题《独立学院<模拟法庭>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
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实证研究》
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未成人年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实证研究》
(二)参与课题
1.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专业性事实认定权的配置研究》,主持人,马登科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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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实证研究》,《人民检察》(湖南版)2018
2.《论我国暂缓起诉制度的构建》,《中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3期。
3.《论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4.《论我国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求索》200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