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一、个人简介
王江,1980.10.四川乐山人,法学博士。
二、研究兴趣
近年的研究兴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国际河流争端管控、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能源法基本理论、环境应急管理、城市规划等。
三、教育及工作经历
教育经历:
2004年,重庆大学,法学学士;
2007年,重庆大学,经济法硕士;
2010年,重庆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博士。
工作经历:
2011.1—2013.9,重庆大学法学院,讲师;
2013.9—,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016.8—2017.8,英国萨里大学,国家公派访问学者;
四、代表性科研成果
专著:
王江,生态环境修复法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5月。
教材:
1.能源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7月,参编;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参编;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典型案例解析,重庆大学出版社,2012年,(参编);
4.能源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19年8月出版,参编;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重庆大学出版社,2019年9月,副主编。
代表性课题:
(一)主持:
1.司法部,美丽乡村建设中潜在环境风险的法律管控,2014,3万元;
2.重庆市法学会,三峡库区消落带环境污染治理法律制度研究 ,2014,0.5万元;
3.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城乡一体化防治农村环境污染的法律制度研究 ,2013,1万元;
4.中央高校面上项目,城乡一体化的农村污染防治制度研究,2015,3.5万元;
5.中央高校跨学科重点项目,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的规范化构建及其法制保障研究,2016,9万元;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周边命运共同体”倡议下我国国际河流水争端的管控研究,2018,22万元;
承担中央高校面上项目,共同承担国家电网电动车公司委托项目等3项。
(二)参研:
1.两型社会建设与环保监管模式创新研究,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环境法律问题研究,2007年度司法部重点项目;
3. 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研究,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五、获奖
1.中国能源法学会暑期研究生绿能杯调研竞赛优秀指导教师,指导的两个课题组分获比赛一等奖和二等奖(总分排第二和第四);
2.废弃光伏组件回收:问题研判、域外经验和法制因应,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8年中青年优秀论文二等奖;
3.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探究,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优秀论文。
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领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环境法学、自然资源和能源法学、建筑与房地产法学。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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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35]Jiang Wang, Peng Liu. Study on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Governance in Rural Development, Fresenius Environmental Bulletin, SCI,已录用,待刊出。
[34]王江,柏清.环境风险源监管的欧盟经验与中国的制度构建——以《赛维索法令》为线索[J].环境保护,2019(7):77-81.
[33]王江,黄锡生.我国生态环境恢复立法析要[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1,2903:193-200.
[32]王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管理的国际经验及其借鉴[J].环境保护,2013,4109:72-74.
[31]王江.我国环保监管模式的缺失与创新[J].中州学刊,2013,05:62-67.
[30]王江.污染环境罪的立法缺失及司法解释补救——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904:133-136.
[29]王江.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问题及其法律规制[J].新疆社会科学,2013,04:93-97+150.
[28]王江,吴维.产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的法律防控研究[J].管理世界,2016,07:178-179.
[27]王江.跨界水道开发和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研究[J].环境保护,2017,4517:68-71.
[26]黄锡生,王江.中国环境执法的障碍与破解[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501:81-84.
[25]黄锡生,王江.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略论[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9,1805:416-420.
[24]王江.我国水能资源开发中的问题及其政策法律破解[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506:96-99.
[23]王江,魏利青,崔高莹.论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的完善[J].环境保护,2016,4402:49-51.
[22]王江,许雅雯.英国国家公园管理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J].环境保护,2016,4413:63-65.
[21]王江.环境法“损害担责原则”的解读与反思——以法律原则的结构性功能为主线[J].法学评论,2018,3603:163-170.(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入选为“2018年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精选佳作”法学类(10篇)论文。
[20]王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框架、现实困境与破解思路[J].中国司法鉴定,2018,02:9-13.
[19]黄锡生,王江.国际河流水资源的利用:立法缺失与补救[J].环境保护,2008,06:37-40.
[18]黄锡生,王江.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研究[J].河北法学,2008,05:15-21.
[17]王江.环境监理:形成逻辑、法制缺失与立法构想[J].云南社会科学,2013,05:139-143+148.
[16]王江,杨霜依,刘亚寅.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域外经验探析[J].环境保护,2014,4204:36-38.
[15]王江,胡园园.新时代的传统村落保护:政策举要、法制问题与对策[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8,3902: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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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王江等.科普的价值研究[J].科协论坛,2003,11:7-9.
[12]王江.区域经济开发对环境影响的法经济学分析[J].生态经济(学术版),2007,01:44-47+63.
[11]黄锡生,王江.区域开发对环境的影响研究——法经济学的视角[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7,05:24-28.
[10]黄锡生,王江.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教育系统效益提升的法制保障[J].教学与管理,2006,36:7-8.
[9]王江.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探究[A].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论文集——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分册[C],2008:5.
[8]王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研究[A].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C].2009:5.
[7]王江.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探究——以美国超级基金法为例[A].2011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三册)[C].2011:7.
[6]王江.论跨界河流生态受益者补偿原则[A].2011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三册)[C].2011:3.
[5]王江.论我国循环经济法的归属[A].200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第一册)[C].2005:6.
[4]王江.区域经济开发对环境影响的法经济学分析[A].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三)[C].2006:5.
[3]黄锡生.王江.集中式饮用水资源生态补偿探究[A].200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C].2008:5.
[2]王江.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及法律对策研究[D].重庆大学,2007.
[1]王江.生态恢复法律制度研究[D].重庆大学,2010.
学术兼职
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重庆大学法学院能源法治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英国萨里大学访问学者,曾任英国萨里大学ERRG客座研究员;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成员;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重庆市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