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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鲁春雅,1977年出生,副教授 学术经历: 北京化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在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德国弗莱堡大学学习,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曾获德国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生项目奖学金,赴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进行联合培养博士学习。 代表性研究项目: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研究》(项目编号:12CFX060)。

研究领域

民法、商法总论、证券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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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制度构成中的善意要件》,载《中外法学》2011年第2期; 2.《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类型化解读》,载《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4期; 3.《论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和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区分》,载《当代法学》2012年第1期; 4.《论法律行为补正制度的建构》,载《清华法学》2011年第4期; 5.《论网络传输服务提供者的审查与阻断义务》,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6.《浅析博客侵权类型及其托管者责任》,载《法学杂志》2009年第6期; 7.《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现象的法律规制》,载《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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