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详见以下各相关高校就业中心网站发布的福建省2024届教育科研类引进生选拔公告。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南京大学。
引进待遇
符合福建省教育科研类引进生条件,享受以下主要政策待遇。
福建省待遇
1.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专项奖励补助。来闽第1年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补助;来闽7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在来闽2年后与高校正式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后,给予50万元购房补助;第3年至第7年每年5万元(合计25万元)生活补助。在闽工作未满7年,因引进生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须全额退还购房补助。
2.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补助。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认定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参评省引才“百人计划”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支持资金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具体待遇详见福建省2024届教育科研类引进生选拔公告。
学校待遇
1.除享受省政策待遇外,学校还提供丰厚的待遇,选拔引进前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年薪20万元(若近五年综合业绩达到学校认定的青年英才及以上类别条件,可享受年薪25万元及以上相应待遇),基础绩效奖约4.8万元/年,购房补贴(含安家费)50万,科研资助经费:人文社科类和理工科(非实验学科)12万元,理工类(实验学科)50万元;
3.直评并聘为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4.提供2-5年周转过渡房;
5.子女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均属省级示范学校。
详见https://rsc.fjnu.edu.cn/b4/6d/c9980a37386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