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
(一)学校年薪:20万元。若博士后进站成果达学校“青年英才”科研业绩条件者,年薪为25万元人民币。
(二)考核奖励:学校博士后期满考核优秀者,发放考核奖励10万元。
(三)科研经费:学校给予科研资助经费不低于4万元。
(四)国际交流经费:学校给予3万元。
(五)子女可以根据政策就读福建师范大学附属的省级示范中小学、幼儿园。
(六)获选人员期满出站时,符合留任教师标准的,优先留校任职;首次聘用岗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七)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可以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在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中单列在站博士后申报名额。
若入选博新计划,国家博管会给予每年不少于30万元的资助(含日常经费、科研启动费、国际学术交流费,日常经费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交纳部分等),资助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