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2名)
1.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有机化学、药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医学或药学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35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 对本课题组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善于沟通和交流,责任心强,具有科研热情,良好的科研素养,强烈的进取心和团队协作精神,恪守学术道德;
3. 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4. 具备较好的英语写作、表达能力。
科研助理(2名)
1.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化学、药物化学、生物学或药学相关学科的本科及以上学位;
2. 具有有机合成经验或动物实验经验者优先;
3. 身心健康,诚实守信,热爱科研工作。具有上进心,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及团队协助能力。
福利待遇
1.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可根据研究经历适当调整;同时享受中山大学住房、子女上学等相应的配套福利;
2. 提供充足科研经费和一流的科研设备平台,根据工作能力和贡献发放额外的补贴与绩效奖励;
3. 支持申报各种博士后项目、各类科研项目及人才补贴,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国家资助派出人员第一年每人30万人民币,第二年的资助经费由国外(境外)接收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标准为30万元人民币/人/年,其中国家资助20万元人民币/人/年,引进单位资助10万元人民币/人/年;
(3)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资助每人每年30万元,两年60万元,其中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4)香江学者计划:港方支付30万港币,国家资助30万元人民币;
(5)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两年60万元人民币。出站后连续在粤工作三年以上的博士后,给予每人4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6)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补贴及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