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近3年或即将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4.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5.在山东大学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1个月;
6.符合我校各流动站的招收条件。
二、薪酬待遇
(一)综合年薪不低于26万元/人(税前),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二)学校现有四所附属医院及多家附属中小幼教,能够为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基础教育服务。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按在职教师同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与在职教师享有同等的图书及科研资源。
(四)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提供博士后公寓优惠租住,不租住博士后公寓的,享受每月800元租房补贴。
(五)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资助期限为两年。
(六)额外享受学校驻地济南市博士后人才政策补贴。(济南市博士后基础生活补贴政策:每人每年5万,最长补助3年。对已全职 在岗(站)工作满 2 年的,可同时申请享受 2 年 10 万元生活补助。出站后留鲁工作可享受每人1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以上为基本补贴政策,优者可享受更高待遇。申请条件可查询:
《济南市人才政策“双30条”指引》(http://rc.jinan.gov.cn/read.jsp?md=3&infoId=2421),
《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https://hrss.qingdao.gov.cn/zcfg_47/zcwj_47/202206/t20220613_6134451.shtml)
三、相关规定
(一)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博士后考核分为中期考核与出站考核,各项考核由所在流动站组织实施。
(三)特别资助类博士后期满达到培养要求可转聘相关学科教师岗位,也可参与齐鲁青年学者等人才项目的选拔。
四、发展路径
支持申报国家及山东省各类博士后基金项目
1.国资计划A档(博新):两年56万元日常经费+8万元科研经费,入选者直接列入学校卓优博士后支持计划;
2.国资计划BC档:B档两年36万元日常经费,C档两年24万元日常经费;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自然科学18万、社会科学15万;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
5.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不少于30万综合年薪+充足科研经费(在站期间,自然科学领域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少于10万)
6.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一等10万,二等5万,三等3万;
7.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15万元,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和科研机构(按最新版本)的博士,可申请“直接给予”。
有意向者请发送简历,联系于小雯教授,xiaowen.yu@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