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8
当前位置: 首页   >  加入我们   >  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发布时间:2020-05-26

学校概况

陕西科技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是“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共同建设的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北京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改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划转到陕西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主体东迁西安。

学校现有西安未央校区、太华路校区和咸阳校区三个校区,总面积2055亩,建筑面积129.6万平米。西安校区占地面积1590亩,规划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环境优美,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灞河之滨、未央湖畔。学校有专任教师1200多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近600人;有全日制各类在校学生21000多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近3000人。图书馆藏书近200万册。

学校设有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文理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部等14个学院(部)。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二级学科84个,本科专业59个,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医学、艺术学、教育学等8大学科门类。有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学科1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6个,校级院士工作室6个。2017年1月,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迈入国际一流学科行列。

在六十年的发展历程中,陕西科技大学历经“三次创业、两次搬迁、一次划转”的奋斗与辉煌,秉承以“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求实创新、锐意进取的科学精神和扎根西部、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为内涵的“三创两迁”精神,恪守“至诚至博”校训,培养了近15万名优秀人才,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6年,按照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内涵式发展的总体部署,学校继续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积极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搭建完善的事业平台。陕西科技大学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加盟我校,共创辉煌明天!

招聘岗位:

一、学科领军人才(A0)

(一)招聘对象:

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级奖项获得者(特等奖前3名或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第1名);

(二)薪酬待遇:(学科领军人才的引进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无偿提供180㎡校内住房一套,并一次性提供安家费80万元(税前),聘任满两个聘期或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配备工作专车,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二)科研启动费:院士提供2000万元科研启动费;其他学科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类提供1000-1500万元(其中理科类提供300-50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200-300万的科研启动费;

(三)聘为二级及以上教授、博士生导师,除享受所聘岗位待遇外,另按合同约定执行协议工资,院士150万元/年(税前),其他学科领军人才100-120万元/年(税前);

(四)配套专属的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学科领军人才的工作需求,特设编制,以外部引进或内部遴选的方式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二、特聘教授(A1)

(一)招聘对象:

(一)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级奖项获得者(特等奖第4至5名或一等奖第3名或二等奖第2名)

(二)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的指导教师;

(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学术带头人;

(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负责人;

(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负责人;

(六)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七)任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内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三级岗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领域专家,主持过2项国家级及2项省(部)级科研或工程技术推广项目,或1项国家级及4项省(部)级科研或工程技术推广项目,且近5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ESI高被引学术论文2篇或本学科SCI一区期刊学术论文3篇,或SCI二区期刊学术论文5篇;

2.人文社科领域专家,主持过2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1项国家级及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且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本学科标志性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在本学科权威期刊(或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或《高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累计6篇(次);

3.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且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省级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二)薪酬待遇:

(一)无偿提供140㎡校内住房一套,并一次性提供安家费60万元(税前),聘任满两个聘期或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二)自然科学类提供300-600万元(其中理科类提供100-20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60-120万的科研启动费;

(三)聘为三级及以上教授、博士生导师,除享受所聘岗位待遇外,另按合同约定执行协议工资60-80万元/年(税前);

(四)配套专属的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特聘教授的工作需求,特设编制,以外部引进或内部遴选的方式为其组建科研团队。

三、青年领军人才(A2)

(一)招聘对象:

(一)国家级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入选者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二)薪酬待遇:

(一)无偿提供140㎡校内住房一套,并一次性提供安家费45万元(税前),聘任满两个聘期或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二)自然科学类提供250-300万元(其中理科类提供80-10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40-50万的科研启动费;

(三)聘为四级及以上教授、博士生导师,除享受所聘岗位待遇外,另按合同约定执行协议工资30-40万元/年(税前),配套专属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对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四、学术骨干人才(A3)

(一)招聘对象:

(一)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二)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三)省级科技成果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第一人);

(四)学科领军人才或特聘教授的科研团队组成人员;

(五)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职务,具有一年以上国外留学或访学经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自然科学领域,近5年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其中至少1项为面上及以上国家级别项目),或主持1项国家级(限面上及以上国家级别项目)及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且发表本领域ESI高被引学术论文1篇或SCI一区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在SCI期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5篇,或在SCI和EI期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10篇;

2.人文社科领域,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且在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累计2篇(次),或在CSSCI源期刊(不含集刊及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15篇,其中至少有1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或至少有2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3.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限面上及以上国家级别项目),且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省级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二)薪酬待遇:

(一)无偿提供120㎡校内住房一套,并一次性提供安家费35万元(税前),聘任满两个聘期或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二)自然科学类提供150-200万元(其中理科类提供50-8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30-4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三)聘为四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除享受所聘岗位待遇外,另按合同约定执行协议工资10-30万元/年(税前),配套专属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对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按照《陕西科技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优先解决配偶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gewanyin@sust.edu.cn QQ: 4420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