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师资博士后应满足下列条件: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岁。
(3)人事档案关系须转入学校,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本校博士毕业生不能申请进入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
(5)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发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收录论文1篇,或在SCI期刊发表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
福利待遇
1.师资博士后待遇实行年薪制,基础年薪为税前每年20万元(包括基础工资、五险一金及租房补贴)。同时,可申请陕西省博士后生活资助。另外,设站学院、合作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师资博士后一定的津贴。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本校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政策。
2.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不享受学校标志性成果奖励,出站前根据在站期间成果可申请人才奖励,人才奖励分为四类,一次性发放。具体如下:
青年杰出人才:奖励20万元。
需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其中(1)为必备条件: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以上1项,并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收录论文4篇,或ESI高被引论文1篇。
(3)国家级奖励证书持有人。
(4)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横向项目和成果转化累计到款300万元。
青年骨干人才:奖励15万元。
需具备下列条件中 2项,其中(1)为必备条件: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以上1项。
(2)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项目。
(3)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收录论文3篇,或ESI高被引论文1篇。
(4)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3完成人。
(5)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横向项目和成果转化累计到款200万元。
青年拔尖人才:奖励10万元。
需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其中(1)为必备条件: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以上1项。
(2)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3)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收录论文2篇,或SCI二区以上收录论文4篇。
(4)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5完成人。
(5)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横向项目和成果转化累计到款100万元。
青年优秀人才:奖励5万元。
需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其中(1)为必备条件:
(1)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发表SCI一区收录论文2篇,或二区以上收录论文4篇。
(3)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者,或二等奖前3完成人。
(4)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横向项目和成果转化累计到款50万元。
3.师资博士后自进站起认定讲师资格,出站时获得青年拔尖人才及以上人才奖励者可按照《陕西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陕科大校人[2018]4号)直接认定为青年拔尖人才,留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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