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需求
副研究员:
1.已获得药学、药物化学、药理学、有机化学、有机合成方法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有海外经历或博士后训练者优先考虑。
2.至少一篇10分左右的文章,或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至少发表5篇领域内高水平SCI论文;
3.工作认真严谨,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有较强独立从事课题研究的能力,能协助PI指导学生。
4.为人宽厚诚信,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及责任心,年龄不超过38周岁。
博士后:
1.已获得药学、药物化学、药理学、有机化学、有机合成方法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杂志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具有良好英语听说读写和较强独立从事课题研究的能力。
3.为人宽厚诚信,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及责任心,要求年龄35岁以下,需符合山东大学博士后入站其他要求(http://www.rsc.qd.sdu.edu.cn/info/1181/3209.htm)。
二、岗位待遇
副研究员:
1.支持申请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及山东省青年泰山学者等校内外人才计划以及基金,可获得相应人才补贴。
2.按山东大学及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有关规定执行,并视工作情况给予绩效奖励。
3.提供良好的实验与科研条件,开展国际前沿性的研究,提供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国外大学及研究机构培训和学习的机会。
4.子女享受山东大学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入托、入学待遇。
博士后:
1.除享受国家、山东大学及研究团队的博士后相关待遇外,此外还可获得青岛市博士后青岛市博士后人才补贴:税前年薪累计39万(特别资助类),29万(重点资助类)或19万(项目资助类),具体类别由学校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定;出站后留青岛继续工作的可以申领25万元安家费。
2.山东大学给予2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支持在站博后申请国家自然基金、中国博管会博士后基金及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专项基金等项目(实验室的博士后已获得多项基金资助)。
4.子女享受山东大学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入托、入学待遇。
5.聘期结束,获得优秀科研成果的博士后有机会留校工作。
三、工作地点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青岛市即墨区蓝色硅谷,有地铁11号线通往市中心)。
四、 应聘方式
有意申请者请将详细的个人简历(包含学习和工作经历、研究内容总结、所获成果列表)发送邮件至shidayong@sdu.edu.cn。邮件标题格式书写“申请者姓名+副研究员/博士后”,经面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此招聘信息在职位满额前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