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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师大博士后招收宣传材料
发布时间:2024-11-14

陕师大博士后招收宣传材料

一、博士后合作导师基本条件

        博士后合作导师是博士后培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博士后的学术指导和日常管理,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进展和现实表现负有检查、指导和督促的责任。博士后合作导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高尚,坚守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  在岗博士生导师(有正在指导的博士生或本年度上岗博导),招收博士后时距退休应不少于三年,一般应有经费较为充足的在研课题。

      (三)  指导工作投入度高,博士后培养成效好。近三年博士后退站人数超过2人的,暂停招收一年。


二、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

       (一) 政治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二) 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人员,年龄可按规定适当放宽。

      (三) 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潜力,已具有较高水平的业绩成果,且符合各流动站招聘的岗位要求。

      (四) 允许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招收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流动站当年招收总人数的20%

      (五) 申请进站的外籍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无法律纠纷、无犯罪记录,无宗教等意识形态风险,政治审查合格。


三、全职博士后岗位待遇

薪酬待遇

博士后类别

年薪(税前)

备注

专项引才博士后

35   -50

申请人到校后按学科博士后聘用,获批相关计划者,按规定享受相应年薪。

年薪为聘期内平均数,上限根据考核情况兑现,,达到 I 档考核条件发放   45 万元

(平均 15 /年)达到   II 档考核条件发放 30 万元(平均 10 万元/ 年)。

博新计划入选者

27   -45

国资计划(B   档)博士后

20   -38

国资计划(C   档)博士后

17   -35

香江学者”“澳门青年学者

33   -48

学科博士后

15   -30

社会保障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约   5 万元/年。

科研支持

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 5   万元/理工科 10 万元。

住房待遇

提供博士后公寓或按规定享受租房补贴(1300   /月,跟随政策调整)。

子女入学

提供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

职称评审

在站期间可参评副研究员职称,评审指标单列。

职业发展

在站期间符合条件可申请准聘岗位,获聘后在站期限及产出成果计入准聘期,聘期考核通过后纳入长聘管理。特别优秀者,可按人才引进申请留校。


四、博士后在站期限

        博士后人员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最快在站满21个月可出站。如工作延期,延期期间薪酬待遇由所在学院、合作导师协商解决。


五、考核条件

考核条件

业绩成果要求

在站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学校青苗人才特聘岗位   A1层次岗位申报条件。

2.发表 T0级论文。

3.获得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主持人)。

在站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学校青苗人才特聘岗位   A2层次岗位申报条件。

2.达到学校科研为主型教师副研究员职务评审条件。

3.获得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铜奖及以上(主持人)。

按照《关于调整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业务考核要求的通知》

(师人〔2022191号)执行。

备注:1.成果认定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2.博士后人员须为成果的第一人或通讯作者(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   中审核认定的信息为准),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博士后人员产出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据统计,近三年有 90%以上博士后均可完成 III 档条件,有 50%以上博士后均可达到 II 档及以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