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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行为研究数据开放隐私保护伦理规范研究》发布
发布时间:2024-06-26

2024年6月16日,《心理与行为研究数据开放隐私保护伦理规范研究》于第一届中国居民心理与行为开放数据交流大会暨2024年中国居民心理与行为调查研究项目研讨会正式发布该成果旨在探讨和解决心理与行为数据在获得、管理、共享和使用中的伦理问题,促进科研数据的健康发展和隐私保护。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200余名健康行为领域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作为主讲嘉宾西安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明旭教授指出国内心理与行为研究百花齐放,但数据采集者和使用者在心理与行为研究中面临不同层面的伦理挑战。中国居民心理与行为调查研究是中国心理与行为健康领域数据库,研究团队在数据库搭建与专家学者在数据库使用中,发现心理与行为研究数据具备特有的敏感性与动态性,尤其在隐私保护上亟需伦理规范。为维护数据安全,助力心理健康与行为健康研究可持续性发展,提出基于心理与行为研究数据开放的隐私保护伦理规范。该成果规定了心理与行为研究数据的敏感层级,并为规范数据采集者与数据使用者收集、使用数据行为提供建议。

在数据采集者层面,王教授强调了数据隐私保护的重要性,指出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应收集最少的数据,并明确告知个体数据收集的目的。同时,对于敏感信息的采集,应获得个体的明确同意,并采取先进的数据安全技术和加密措施。他指出,数据采集过程中的透明性对于建立被采集者与数据采集者之间的信任关系至关重要。他建议,数据采集者应明确数据的使用目的,并且仅用于与这些目的相关的活动。此外,还应推动建立健全的数据监管框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针对数据使用者,王教授讨论了数据误用及其影响,并强调了数据使用者在维护数据伦理中的重要职责。他建议,应制定严格的数据管理政策,加强对研究人员的数据伦理教育,并实行审查和问责机制。

王教授指出,该成果最主要的贡献,是根据数据的隐私敏感性、数据价值和数据安全,将数据分为高敏感数据、中等敏感数据及低敏感数据三个等级,并提出了相应的隐私保护措施和建议不应开放的数据类型。

在当前科研数据伦理和隐私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王明旭教授的发言为与会者提供了宝贵的信息和指导,该成果也为心理与行为科学领域的数据管理和隐私保护提供了框架参考。大会的成功举办,将有力推动我国心理与行为科学领域的健康发展,促进科研伦理规范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