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MOL首页全球导师 国内导师 › 张金海

个人简介

最高学位 法学博士 所属教研室 民商法教研室 开设课程:债权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 教育背景 1990.9-1994.7,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国际政治专业本科生,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1.9-2004.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4.9-2007.7,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4.7-2001.8,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大学)教员; 2007.7-2010.11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 2010.12-2014.9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 2014.10-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师; 研究成果 著作 1. 《侵权行为违法性研究》,独著,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2.《侵权法的哲学基础》,第一译者,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3. 《德国债法总论》,第二译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法典背景下违约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研究”,项目号16BFX154; 2. 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研究”,项目号10YJC820153。

研究领域

债法、民法总论、物权法

近期论文

查看导师最新文章 (温馨提示:请注意重名现象,建议点开原文通过作者单位确认)

1. 《<二审稿>“违约责任章”评议》,载于《法治研究》2019年第3期; 2. 《论作为违约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的替代交易规则》,载于《法学》2017年第9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8年第1期全文转载; 3. 《论意定代理权消灭型表见代理》,载于《月旦民商法杂志》2017年第4期; 4. 《论民间借贷场合担保性买卖合同的性质及其法律后果》,载于《判解研究》2015年第4辑; 5. 《论自始不能的法律规制》,载于《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6. 《违约损害赔偿中的抽象计算方法研究》,载于《法律科学》2016年第3期; 7. 《论意思表示解释中的“知道与可以合理地期待知道规则”》,载于《政治与法律》2016年第4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6年第6期全文转载; 8. 《论共同错误及其救济适格性》,载于《法学》2015年第10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6年第2期全文转载; 9. 《论要物合同的废止与改造》,载于《中外法学》2014年第4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5年第1期全文转载;

推荐链接
down
wechat
b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