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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王志远,男,1977年生,山东潍坊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学士(1999年,兰州大学)、法学硕士(2002年,吉林大学)、法学博士(2005年,吉林大学)。2002年进入吉林大学任教,2008破格晋升副教授。2010年至2011年赴美国宾夕法尼亚做访问学者,2011年破格晋升教授,2012年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2016年任院长助理。2017年11月经人才引进调入中国政法大学,任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获评第二届“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16年获“吉林省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共犯制度的根基与拓展:从“主体间”到“单方化”》《从“印证”到“论证”:我国传统定罪思维批判》等个人专著3部,重要合著2部,译著1部,近期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作为第一参加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近10项。 学术专著 出版个人专著3部,重要合著2部,译著1部,参编教材等近10部。代表性的著作包括: 1.犯罪成立理论原理——前序性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2.共犯制度的根基与拓展——从“主体间”到“单方化”,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3.归咎的刑事责任,译著,中国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版。 4.从“印证”到“论证”:我国传统定罪思维批判,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5.犯罪构成的解构与结构,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6.刑法总则定罪量刑情节通释,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 科研项目 主持、参与各类省部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主要包括: 1.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刑法规范确证功能及其实现原则研究。 2.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定罪思维的当代转变及其影响。 3.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刑罚体系与结构改革研究。 4.2003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犯罪构成理论的解构与结构。 5.2016年团中央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课题:青年规范意识与信用养成——以构建青年规范意识评价指标体系和具体培育措施为目标。 6.2016年司法部项目:共犯制度的根基与拓展。 7.2008年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遏制重刑从法技术开始。 8.2009年吉林省社科规划项目:违法未成年人制裁矫治机制研究——以吉林省司法实践为研究基础”。 曾获的奖励和荣誉主要包括: 1.“全国刑法学优秀学术著作奖(1984—2014)”专著类二等奖。 2.吉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 3.吉林省法学会优秀成果论文类一等奖。 4.中国犯罪学2016年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5.第三届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大赛(2016)银奖。 6.第二届“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7.2016年“吉林省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8.吉林省法学会2016年度“先进个人” 。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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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价性事实在刑事责任赋予中的意涵——以原因自由行为的犯罪构造难题为范例,法律科学,2017年2期。 2.在“公益”与“私权”之间:违法性认识问题再认识,法学家,2015年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 3.德日共犯制度实践思维当中的“主体间”与“单方化”——我国共犯制度思维合理性的域外视角审视,法律科学,2013年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 4.论我国共犯制度存在的逻辑矛盾--以教唆、帮助自杀的实践处理方案为切入点,法学评论,2011年5期。 5.事实与规范之间:当代中国刑法立法方法论批判,法制与社会发展,2011年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 6.多元身份主体共同犯罪之定性难题及前提性批判,法律科学,2010年2期。 7.我国教唆犯制度的逻辑困境及其反思 ,政治与法律,2008年2期。 8.我国现行共犯制度下片面共犯理论的尴尬及其反思,法学评论,2006年6期。 9.如何应对传统定罪思维的困境——我国犯罪成立理论体系完善的核心问题,法律科学,2006年6期。 10.《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控制策略视野评判,当代法学,2016年第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 11.区分制共犯制度模式研究,当代法学,2009年5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 12.论刑法中的行为——从“犯罪是行为”到“犯罪有行为”,当代法学,2006年4期。 13.共犯制度模式比较研究——以解读我国共犯制度模式为线索,刑法论丛,2008年第3期。 14.实质违法观的续造:客观归责理论的真正贡献,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年3期。 15.规范确证:刑法社会机能的当代选择,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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