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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申惠文,男,河南社旗人,1981年9月生,法学博士。 教育背景 1.2006-2009,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 2.2003-2006,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 3.1999-2003,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4.2015年8月至2018年6月,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和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荣誉奖励 1.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奖”二等奖; 2.第十四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奖”二等奖; 3.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 4.河南省法学会优秀秘书长。 著作与教材类 1.专著《物权登记错误救济论》(法律出版社,2015); 2.专著《非公共利益利用集体土地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15); 3.专著《集体土地用益物权农户主体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9); 4.主编《房地产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 5.主编《民法典物权编条文理解与司法适用》(法律出版社,2020); 6.副主编《经济法实务》(郑州大学大学出版社,2012); 7.副主编《民商法》评论第6卷(郑州大学出版社,2017) 8.副主编《民法典总则编条文理解与司法适用》(法律出版社,2020) 代表性项目 1.主持2014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农户作为集体土地用益物权的法律困境及出路研究》(14CFX035); 2.主持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研究》(18ZDA152)的子课题《集体土地产权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3.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9批面上一等资助项目《民法典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2016M590181); 4.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0批特别资助项目《民法典规范表达立法技术》(2017T100141); 5.主持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青年项目《民法典中行政权运行规范研究》(15SFB3026); 6.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非公共利益利用集体土地机制研究》(CLS<2011>D28)。

研究领域

民法基本理论,物权法学,土地法学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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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民法总则>文本中的情态动词》,载《私法》2018年第15辑。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9年第2期全文转载。 2.《农地三权分离改革的法学反思与批判》,载《河北法学》2015年第4期。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15年第3期转载。 3.《法学视角下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离改革》,载《中国土地科学》2015年第3期。 4.《论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依次递进的三元结构》,载《内蒙古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 5.《论<民法总则>中的行政权》,载《新疆大学学报》2018年第6期。 6.《论中国民法典编纂的汉语思维》,载《湖北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 7.《论我国民法典的三元财产法结构——传统债权物权二元结构的裂变》,载《郑州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 8.《法律语言学视角中的农地三权分置研究》,载《不动产法研究》2018年第1期。 9.《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立法表达》,载《不动产法研究》2019年第1期。 10.《<民法总则>行政机关民事诉权条款研究》,载《判解研究》2018年第2期。 11.《国家治理视角下家庭承包经营新内涵的民法典表达》,载《新疆社会科学》2020年第1期。 12.《论国家治理视角下的民商事登记局》,载《河北法学》2015年第6期。 13.《不动产登记视角下的土地经营权探析》,载《中国土地》2015年第2期。 14.《论<民法总则(草案)>的立法语言》,载《河北法学》2017年第6期。 15.《农村村民一户一宅的法律困境》,载《理论月刊》2015年第8期。 16.《中国物权概念的反思与批判》,载《河北法学》2014年第1期。 17.《论民法研究的命题、方法和结论》,载《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4期。 18.《论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死亡》,载《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 19.《改革开放四十年民法学家对宪法学的贡献》,载《河北法学》2019年第1期。 20.《集体土地用益物权农户主体问题研究》,载《河北法学》2020年第2期。

学术兼职

1.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2.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家政法机关的咨询专家; 4.三门峡仲裁委等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 5.河南郑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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