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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孙学致,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履历 1986.9~1990.7 东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哲学专业读书,获哲学学士学位 1990.8~1996.7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工作,任干事、助教 1993.9~1996.2 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读书,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9.9~2012.2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读书,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6.9~ 吉林大学法学院民法教研部工作,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经济法教研部、民法教研部主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 奖励与荣誉 1. 吉林大学2008~2011年度教书育人先进教师 2. 吉林大学2008~2009年度教学成果二等奖(部门法哲学) 3. 中国评师网2009年度中国最受欢迎十大法学教授(211院校类) 4. 吉林大学2012~2013年度教学成果一等奖(法学实践型教学(校内)平台建设) 5.长春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2009-2014年度) 6.吉林省政府2009 ~ 2014年度优秀立法咨询委员(法律顾问) 学术和教育贡献及核心理念 长期从事契约理论与制度研究,探求、描述契约作为正义、秩序和效率的工具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制度功能及其边界,依循自由主义学说与实践传统,形成了以契约自由和人格伦理为核心,以实现私法自治为诉求,整合传统、道德与公共政策,一体阐释契约与契约法制度的基本原理与规则演绎逻辑。 致力于法学教育实践与改革,主持了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吉林大学教)教育培养基地、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人才培养项目、教育部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力倡根据国内外法律职业市场需求和法科教育规律,构建高等法学教育模式。 创立东北高校法学教育高峰论坛,主持东北高校模拟法庭教学联赛,使东北地区高等法学院校教学研究的交流互动实现了常态化,推动了整个区域的法学教育改革和法学实践教学的发展。 在教学方法上,主张以实证法为依托,以基础关键性概念阐释为重点,以法规范体系内在的权利逻辑关系的反复贯通为结构,以案例示范为法律分析方法的演练手段,以人文社会科学的元价值理论和分析工具为支撑,深入浅出地讲授课程内容。 法律实务 长期从事仲裁、诉讼、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主持仲裁案件100余件,承办诉讼案件30余件(法院挂职期间),代理诉讼案件近百件,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法律论证400余件。 担任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基金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力倡吉林省律师事务所公司化治理结构改革,主持策划了东北第一家公司化律师事务所的创立,并旋即被《亚洲法律周刊》(ALB)评为2015年度中国大陆最受关注律师事务所大奖。在律师和法官培训及法律实务知识管理等领域,亦有诸多贡献。 主持的课程 1.民法学•债权(本科) 2.债法各论(本科) 3.合同法专题(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 4.合同法经典判例研究(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 5.国内法务实训教程(卓越人才培养基地课程) 6.法律职业技能实训 主持的法务培训 1.一汽集团高级经理法务培训 2.大庆油田管理局法务人员培训 3.吉化集团公司法务人员培训 4.辽宁省法官学院法官培训

研究领域

主持的科研教研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合同法基本原理研究(08BFX027),9万 2.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合同法意思理论的批判与重构(08BFX02),1万,结项,优秀 3.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重大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吉林大学基地建设项目 4.教育部法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200万 5.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民法学教程),2万,结项,优秀 6.吉林大学实践教学数据库项目,10万 7.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可控型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研究》(GH13002) 8.吉林省小额贷款行业协会项目《吉林省微金融市场发展评估与政府监管对策研究》,100万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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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期限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5 “保证人权利若干问题解析”,《当代法学》2002.3 “由自由达致责任”,《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1 “合同案件的权利逻辑分析方法”,《当代法学》2006.4 “契约自由、契约自由权与契约权利”《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5 “公平规范的本质”,《东北师范大学学报》2006.4 “契约的正义”,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6 “合同的概念”,《上海交大学报》2006.4 “合同法的局限:一个劳动关系的视角”,《当代法学》2007.6 “应修改继承法,扩大继承人范围”,《法学》2008.2 “私法内的管制-劳动合同法规范整理”,《当代法学》2008.4,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 “特约生效要件成就前合同的效力”,《当代法学》2011.6,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 “论我国法学教育的趋势与高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高等教育研究与实践》2011.4 “特别要件及其成就前合同效力诠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院》2012.5 “有效保险监管制度的法律建构”,《社会科学战线》2012.12 “生成于法务与政策之间的裁判理性”,《吉林大学社科学报》2013.2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公民诉权的权利基础”,《社会科学战线》2013.6 “过错归责原则的回归——客观风险违约案件裁判归责逻辑的整理与检讨”,《吉林大学社科学报》2016.5 代表著作 《唯契约自由论――契约法的精神逻辑导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2007年再版,获2008年度北方十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图书一等奖。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律师法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吉林省民法研究会副会长。 长春市政协常委、社法委副主任,吉林省政府政策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吉林省人大立法咨询委员,长春仲裁委员会、大连仲裁委员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春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助理(2009~2011年挂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吉林大学工作站站长。 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吉林大学)基地主任;教育部法学实践教育(吉林大学)基地主任;东北法学教育高端论坛理事会执行理事,东北高校模拟法庭教学联赛执委会主席。 兼任中世律所联盟成员、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独立管理人、功承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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