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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一、个人简介 王江,1980.10.四川乐山人,法学博士。 二、研究兴趣 近年的研究兴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国际河流争端管控、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能源法基本理论、环境应急管理、城市规划等。 三、教育及工作经历 教育经历: 2004年,重庆大学,法学学士; 2007年,重庆大学,经济法硕士; 2010年,重庆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博士。 工作经历: 2011.1—2013.9,重庆大学法学院,讲师; 2013.9—,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016.8—2017.8,英国萨里大学,国家公派访问学者; 四、代表性科研成果 专著: 王江,生态环境修复法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5月。 教材: 1.能源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7月,参编;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参编;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典型案例解析,重庆大学出版社,2012年,(参编); 4.能源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19年8月出版,参编;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重庆大学出版社,2019年9月,副主编。 代表性课题: (一)主持: 1.司法部,美丽乡村建设中潜在环境风险的法律管控,2014,3万元; 2.重庆市法学会,三峡库区消落带环境污染治理法律制度研究 ,2014,0.5万元; 3.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城乡一体化防治农村环境污染的法律制度研究 ,2013,1万元; 4.中央高校面上项目,城乡一体化的农村污染防治制度研究,2015,3.5万元; 5.中央高校跨学科重点项目,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的规范化构建及其法制保障研究,2016,9万元;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周边命运共同体”倡议下我国国际河流水争端的管控研究,2018,22万元; 承担中央高校面上项目,共同承担国家电网电动车公司委托项目等3项。 (二)参研: 1.两型社会建设与环保监管模式创新研究,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环境法律问题研究,2007年度司法部重点项目; 3. 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研究,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五、获奖 1.中国能源法学会暑期研究生绿能杯调研竞赛优秀指导教师,指导的两个课题组分获比赛一等奖和二等奖(总分排第二和第四); 2.废弃光伏组件回收:问题研判、域外经验和法制因应,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8年中青年优秀论文二等奖; 3.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探究,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优秀论文。

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领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环境法学、自然资源和能源法学、建筑与房地产法学。

近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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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35]Jiang Wang, Peng Liu. Study on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Governance in Rural Development, Fresenius Environmental Bulletin, SCI,已录用,待刊出。 [34]王江,柏清.环境风险源监管的欧盟经验与中国的制度构建——以《赛维索法令》为线索[J].环境保护,2019(7):77-81. [33]王江,黄锡生.我国生态环境恢复立法析要[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1,2903:193-200. [32]王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管理的国际经验及其借鉴[J].环境保护,2013,4109:72-74. [31]王江.我国环保监管模式的缺失与创新[J].中州学刊,2013,05:62-67. [30]王江.污染环境罪的立法缺失及司法解释补救——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904:133-136. [29]王江.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问题及其法律规制[J].新疆社会科学,2013,04:93-97+150. [28]王江,吴维.产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的法律防控研究[J].管理世界,2016,07:178-179. [27]王江.跨界水道开发和利用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研究[J].环境保护,2017,4517:68-71. [26]黄锡生,王江.中国环境执法的障碍与破解[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501:81-84. [25]黄锡生,王江.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略论[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9,1805:416-420. [24]王江.我国水能资源开发中的问题及其政策法律破解[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506:96-99. [23]王江,魏利青,崔高莹.论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的完善[J].环境保护,2016,4402:49-51. [22]王江,许雅雯.英国国家公园管理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J].环境保护,2016,4413:63-65. [21]王江.环境法“损害担责原则”的解读与反思——以法律原则的结构性功能为主线[J].法学评论,2018,3603:163-170.(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入选为“2018年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精选佳作”法学类(10篇)论文。 [20]王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框架、现实困境与破解思路[J].中国司法鉴定,2018,02:9-13. [19]黄锡生,王江.国际河流水资源的利用:立法缺失与补救[J].环境保护,2008,06:37-40. [18]黄锡生,王江.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研究[J].河北法学,2008,05:15-21. [17]王江.环境监理:形成逻辑、法制缺失与立法构想[J].云南社会科学,2013,05:139-143+148. [16]王江,杨霜依,刘亚寅.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域外经验探析[J].环境保护,2014,4204:36-38. [15]王江,胡园园.新时代的传统村落保护:政策举要、法制问题与对策[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8,3902:40-44. [14]王江等.国外科普工作对我国青少年科普之启示[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6:193-194. [13]王江等.科普的价值研究[J].科协论坛,2003,11:7-9. [12]王江.区域经济开发对环境影响的法经济学分析[J].生态经济(学术版),2007,01:44-47+63. [11]黄锡生,王江.区域开发对环境的影响研究——法经济学的视角[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7,05:24-28. [10]黄锡生,王江.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教育系统效益提升的法制保障[J].教学与管理,2006,36:7-8. [9]王江.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探究[A].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论文集——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分册[C],2008:5. [8]王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研究[A].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C].2009:5. [7]王江.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探究——以美国超级基金法为例[A].2011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三册)[C].2011:7. [6]王江.论跨界河流生态受益者补偿原则[A].2011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三册)[C].2011:3. [5]王江.论我国循环经济法的归属[A].200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第一册)[C].2005:6. [4]王江.区域经济开发对环境影响的法经济学分析[A].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三)[C].2006:5. [3]黄锡生.王江.集中式饮用水资源生态补偿探究[A].200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C].2008:5. [2]王江.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及法律对策研究[D].重庆大学,2007. [1]王江.生态恢复法律制度研究[D].重庆大学,2010.

学术兼职

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重庆大学法学院能源法治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英国萨里大学访问学者,曾任英国萨里大学ERRG客座研究员;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成员;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重庆市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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